本報訊(記者楊昊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這聽起來是政府機構的官方行為吧?不過,未來在我省,這樣的工作可能交由民間機構來完成,政府只需為這種服務埋單。
  目標任務都有啥?
  2020年基本建成制度
  記者昨日從省財政廳獲悉,《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和《陝西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兩份文件日前已擬定。
  《實施意見》提出了目標任務,即“十二五”期間,首先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推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初步形成統一有效的購買服務平臺和機制,相關制度法規初具雛形;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體系和供給體系。
  省財政廳已將《實施意見》和《指導目錄》在其官方網站全文公開(www.sf.gov.cn/info/1008/17866.htm)。
  5月30日前,讀者可通過撥打電話(029-68936045)、傳真(029-87611703)、電子郵箱(wangfx@sf.gov.cn)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哪些領域將試水?
  教育就業養老社保等
  在《指導目錄》中,基本公共服務所設定的領域覆蓋麵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服務、人才服務、社會保險、基本養老服務、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基本住房保障等20個項目,共151個細項,這些都可能在明年年底前從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一把抓”,變為由民間組織、社會力量承擔。
  這151個細項包括了很多目前典型的“官辦字號”,如“勞動就業服務”中,包括了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經辦服務;“人才服務”中包括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高校畢業生檔案托管服務;“社會保險”則包括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經辦和代辦流動人員社保金繳交。甚至連“公共體育運動競賽組織與實施”、“城市公用設施維護”、“公共廁所管理、清掃等服務”、“農業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評估”等,都被列入第一步可能向社會購買的服務項目中。
  服務質量咋評定?
  多方面綜合性評審
  除上述先期實施購買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實施意見》還列出了社會管理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事項,中介技術服務事項及其他公共服務事項。其中包含的項目則涵蓋了更廣的範圍。
  例如,在“社會管理服務”所列的12大項共36細項中,就包括了法律援助案件承辦、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公益服務績效評價、刑滿釋放人員幫教等內容。
  而政府資金申報的專家評審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問題商品質量比對試驗等內容,也被列入了“中介技術服務事項”的購買目錄中。
  很多敏感事務也被列入了《指導目錄》,其中包括“政府因資產轉讓、拍賣和稅費徵繳而實施的資產評估服務”,“國有大型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大中型民生工程績效評價審計”,“生態環境體系評價審計”等容易存在權力與利益尋租空間的事項。
  怎樣才能確保購買服務的質�
  《實施意見》稱,將建立由購買主體(政府)、服務對象(民眾)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審機制,評價範圍不僅要包括購買服務的財政資金使用績效,還要對承接項目的社會力量的服務績效進行綜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佈,並作為以後年度編製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和選擇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參考依據。
  公共服務咋購買?
  原則上引入競爭機制
  據省財政廳綜合處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推廣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中的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
  具體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採購等,也可根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特點,採用委托、承包等方式選擇承接主體。嚴禁轉包行為,杜絕違法分包,確保購買服務的質量。
  在《實施意見》中,明確制定了我省購買公共服務的幾項原則,其中包括:突出公共性、公益性,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費隨事轉,通過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力量,確保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平等參與競爭,加強監督檢查和科學評估,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調整機制;推進政事分開、政社分開,放開市場準入,凡社會能辦好的,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加快建立政府購買服務新機制。  (原標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或交民間力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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